工程木门质量标准及成品保护
一、质量标准
1、门框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。
2、门框必须安装牢固,固定点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。
1、门被水、盖口条、压缝条安装尺寸一致,平直光滑,与门结合牢固、严密,无缝隙。
二、成品保护
1、一般木门框安装后应用厚铁皮保护,其高度以手推车车轴中心为准,如木框安装与结构同时进行,应采取措施防止门框碰撞后移位或变形,对于硬木门框,宜用厚1cm的木板条钉设保护,防止砸碰,破坏裁口,影响安装。
2、修刨木门时应用木卡具,将门垫起卡牢,以免损坏门边。
3、门框进场后应妥善保管,入库存放,其木门存放架下面应垫起离开地面20~40cm,并垫平,按其型号及使用的先后次序码放整齐,露天临时存放时上面应用苫布盖好,防止日晒、雨淋。
4、进场的木门框应将靠墙的一面刷木材防腐剂进行处理,其余各面宜应刷清油一道,防止受潮后变形。
5、安装木门时应轻拿轻放,防止损坏成品;修整门窗时不能硬撬,以免损坏扇料和五金。
6、安装门扇时,注意防止碰撞抹灰口角和其它装饰好的成品面层。
7、已安装好的门扇如不能及时安装五金时,应派专人负责管理,防止刮风时损坏门及玻璃。
8、小五金的安装型号及数量应符合图纸要求,安装后应注意成品保护,喷浆时应遮盖保护,以防污染。
9、木门装好后不得在室内推车,防止破坏和砸碰木门。